北京:物业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室内装修押金

能金SEO 闲言碎语 2023-08-24 390 0

北京:物业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室内装修押金 第1张

新华社评论(人参与)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8月23日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旨在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收费行为。根据通知,北京市物业服务人员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也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包括装修押金)。

通知明确指出,北京市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员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已经包含了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情况,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重复收取该费用;而对于未包含在收费标准中的情况,可以按照政府定价标准进行收费。具体而言,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为每户每年30元,并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同时,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也被要求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员收取或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证金(包括装修押金)。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通知是对当前存在"物业服务不规范、不标准以及乱收费"等问题进行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指导监督,并加大执法力度。与此同时,物业服务人员也应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的巡视检查,不能以不收费为由不履行义务。(记者郭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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